发明名称 金属制高尔夫球杆头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62771 申请公布日期 1984.11.16
申请号 TW07223274 申请日期 1982.06.02
申请人 丸万高尔夫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小林正志
分类号 A63B53/04 主分类号 A63B5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全金属的高尔夫球杆头,包含:一个中空块体此块体,内含提供大致平坦之打击面的正面壁,构成杆头之约圆形顶侧之顶壁,构成杆头背部之后壁,提供该中空块体向下开口之缺口的边缘的底壁,及与该顶壁成一体延伸之管杆,其中该正面壁之下半路朝向该缺口边缘增加厚度;一个其形状符合该中空块体之缺口以便附装于该缺口之形状的底板,底板之内侧具有与该正面壁之下端毗接地纵向延伸之突起,此突起在该杆头之跟侧构成一个加重块而在该杆头趾侧构成另一个加重块,其中该趾侧加重块比该跟侧加重块重。2.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中空块体及该底板是用金属模铸而成。3.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中空块体之该正面壁之下半部内侧与该底板间之角度小于90。4.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中空杆头内以发泡塑胶材料注入。5.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底板之该突起设有穿孔以便税该发泡塑胶材料注入该中空杆头之内部空间。6.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孔设于与该踢侧加重块相邻之该跟侧加重块上。7.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中空块体之内侧尚有在该正面壁之上半部从该正面壁之该下半部开始向上垂直伸展至该顶壁下表面而与块体内侧一体形成的等矩分隔突脊。8.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正面壁之该下半部之该内侧位于该正面壁外表面与该管杆之延伸轴之间而该底板之该突起之位置对齐该管杆之该延伸轴。9.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8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管杆之底部伸入该块体之中空内部之内,该正面壁之该下半部的跟部位于该管杆之底部以下。10.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以一斜面螺丝经由该穿孔伸入在该中空杆头内之涨大的发泡塑胶材料。11.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以铅粉混合该发泡塑胶材料。12.依据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中空块体与该底板是用不锈钢制成。
地址 日本东京都港区西新桥2丁目21番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