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矿山安全灯
摘要 矿用安全灯,一种井下照明装置。光源为内壁涂有发光材料钷(Pm147)的萤光球,灯泡及后盖为彩色有机玻璃制造。该灯无需蓄电池与外接电源,能够自然发光,且不受爆破冲击波所破坏,故可保证井下人员在危险地段安全通行。
申请公布号 CN86209611U 申请公布日期 1988.02.10
申请号 CN86209611 申请日期 1986.11.27
申请人 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发明人 郭玉
分类号 F21K2/00 主分类号 F21K2/00
代理机构 冶金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戴丽华
主权项 1、一种至少包括光源、灯架及固定件的矿山安全灯,其特征光源为涂有发光材料的萤光球。萤光球包括半球面形灯泡和断面呈凸形的后盖两个部件,半球面灯泡内涂有同位素钜Pm147,凸形后盖与半球面灯泡、灯架间为螺纹联接。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路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