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废气净化炉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89131 申请公布日期 1987.07.16
申请号 TW075202987 申请日期 1986.04.07
申请人 张明朝 发明人 张明朝
分类号 F23J15/00 主分类号 F23J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一种废气净化炉,系包括:燃烧炉、排气污染处理机及抽排气机等构件;其中燃烧炉系藉排气管而与排气污染处理机衔接,而排气污染处理机则藉另一排气管而与抽排气机衔接;其特征为:排气污水处理机之底端设一污水排出管,该污水排出管上并设一污水排出开关,而排气污染处理机之内部近底端处设一空心圆管状之过滤盘,过滤盘之一端具有一进气管,而上、下端则设若干弧形之通气孔,该进气管可接通燃烧炉之排气管,而过滤盘系置放于排气污染处理机内部近底端之两凹孔内,而排气污染处理机之旁侧底端设一侧视为T字型之进水管,该进水管之顶端设一水面计,以控制水位,而进水管之底端设一水量控制开关以控制水量;藉上述构件所组合之废气净化炉,可将燃烧所产生之废气净化者。
地址 台南县新营巿复兴路二○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