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式工具机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刺锯(12a,12b,12c),具有壳体(14a,14b,14c)和至少一个用于引导至少一个鼓风流(18a,18b,18c)的引导装置(16a,16b,16c)。本发明建议,所述引导装置(16a,16b,16c)具有至少一个转向通道(20a,20b,20c)。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4283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2.10 |
申请号 | CN200910161897.5 | 申请日期 | 2009.08.07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卡索塔;J·赵 |
分类号 | B23D4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3D49/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鸣慧 |
主权项 | 1.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刺锯(12a,12b,12c),具有壳体(14a,14b,14c)和至少一个用于引导至少一个鼓风流(18a,18b,18c)的引导装置(16a,16b,16c),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装置(16a,16b,16c)具有至少一个转向通道(20a,20b,20c)。 |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