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61042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11
申请号 TW098201996 申请日期 2009.02.12
申请人 江奕龙 高雄市鼓山区鼓山三路17巷22号 发明人 江奕龙;江钰庭;周至宏
分类号 G05B23/00 (2006.01);G06F9/44 (2006.01) 主分类号 G05B23/00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高玉骏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杨祺雄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是提供至少一使用者自动化之环境权限控制与个人化管理,该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包含:一无线辨识单元,具有至少一询答器,及至少一由该使用者配戴之第一辨识器,该第一辨识器具有一代表相对应使用者身分的第一辨识资讯,且该第一辨识资讯系可被该询答器以无线传输方式所读取;一主控单元,是与该无线辨识单元之询答器电连接,并储存有预先设定之该使用者的权限范围及其专属之个人化讯息,以接收该询答器所读取之第一辨识资讯来判断使用者之身分,藉此判断该第一辨识资讯所相对应代表之使用者的权限范围及个人化资讯;及一使用者介面单元,与该主控单元电连接,并将该个人化讯息以可辨识之型态显示出,并接收该使用者之输入。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是提供该使用者自动化之个人化物品管理,其中,该无线辨识单元更具有至少一设置于该使用者欲管理之至少一物品上的第二辨识器,且该第二辨识器具有一代表相对应物品之第二辨识资讯,且该第二辨识资讯系可被该询答器以无线传输方式所读取,而该主控单元则将所读取到之第二辨识资讯其所代表之物品于该使用者介面单元显示出。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是提供该使用者自动化对至少一被控制装置的权限管理,其中,该主控单元是可控制该被控制装置,且该主控单元是依据该第一辨识资讯而判断相对应之使用者所拥有的权限范围,并依据该权限范围而对该被控制装置进行相对应的使用权限管制。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其中,该主控单元是可纪录该被控制装置的使用状态,并经分析后将该使用状态汇报予特定使用者知悉。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是提供该使用者影音留言之个人化管理,其中,该使用者可透过该使用者介面单元而录制对另一使用者之影音留言,并储存于该主控单元中。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其中,该使用者可藉由该使用者介面单元而观看其所专属之影音留言。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其中,该使用者介面单元为一触控式萤幕。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其中,该使用者介面单元具有一与该主控单元电连接的键盘,以及一与该主控单元电连接的萤幕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其中,该无线辨识单元之第一辨识器及第二辨识器皆为射频标签,而该询答器为一射频标签读取器。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其中,该无线辨识单元之第一辨识器及第二辨识器皆为蓝芽发射器,而该询答器为一蓝芽接收器。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其中,该无线辨识单元之第一辨识器及第二辨识器皆为红外线发射器,而该询答器为一红外线接收器。图式简单说明:图1是一系统架构方块示意图,说明本新型自动化权限控制暨个人化管理系统之较佳实施例的系统架构,以及其与多数个使用者及多数个被控制装置的配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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