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烟花爆竹快速引火线药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无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烟花爆竹快速引火线药,包括氧化剂、镁铝合金、可燃剂、线性酚醛树脂,其特征在于氧化剂为复合氧化剂,由以下组分及重量份组成:硝酸钾10-50,硝酸钡50-90,高锰酸钾0-25。复合氧化剂∶镁铝合金∶可燃剂∶线性酚醛树脂=50-75∶7-15∶3-10∶4-5。用这种引火线药制成的引火线经实验可以满足燃速大于1.4cm/s的烟花爆竹快速引火线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高于含氯酸盐的引火线药配方。 |
申请公布号 |
CN164085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7.20 |
申请号 |
CN200410022823.0 |
申请日期 |
2004.01.12 |
申请人 |
刘青春 |
发明人 |
刘青春;刘天水;刘凤英 |
分类号 |
C06B33/14;C06B33/00;C06B43/00 |
主分类号 |
C06B33/14 |
代理机构 |
长沙星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静华 |
主权项 |
1.一种烟花爆竹快速引火线药,包括氧化剂、可燃剂,其特征在于氧化剂为复合氧化剂,由以下组分及重量份组成:硝酸钾10-50,硝酸钡50-90,高锰酸钾0-25。 |
地址 |
710065陕西省西安市吉祥村交通部公路二局1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