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
摘要 一种至少在一圆柱体之一端部上卷边用之滚轮卷边装置,该卷边装置包括有一容器,该容器之一纵向轴线则与需要卷边之圆柱体共用,各凸缘滚轮则对该共同轴线座落在该容器内并能转动,且在圆柱体的表面上卷边。每一个凸缘滚轮具有一圆柱面及一凸缘轴环,使在圆柱体上形成一凸缘轮廓,在邻接之凸缘滚轮之间至少装设有一个限制体,该限制体则超出凸缘滚轮之圆柱面而向内侧伸延至共同纵向轴线方向,至少达到一个最大凸缘直径范围。至少有一限制体可防止圆柱体在伸长并超出凸缘滚轮之圆柱面时产生毛头或剩余材料,因而,可确保能产生一种均匀之凸缘直径。
申请公布号 TW276198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5.21
申请号 TW083105468 申请日期 1994.06.16
申请人 古鲁柏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哈尔德史密特;达特木诺;诺伯特任兹
分类号 B21D19/12 主分类号 B21D19/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巿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 一种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该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包括:一容器,该容器之一纵轴线与需要卷边之圆柱体共用;多数之凸缘滚轮,各滚轮座落在该容器内并可对共同纵轴线旋转,各凸缘滚轮均沿圆柱体之一表面上滚动,各凸缘滚轮均分别具有一圆柱面及一凸缘轴环,该凸缘轴环则可在圆柱体上形成一凸缘轮廓;以及至少有一个限制体,该限制体系装设在邻接之多数凸缘滚轮之间,至少有一个限制体向内侧延伸至共同纵轴线之方向,并越过各凸缘滚轮之圆柱面所界定之假想外接圆范围之外,至少达到最大之凸缘直径;因而,至少有一个限制体可防止在伸延越过各凸缘滚轮之圆柱面时有毛头或剩余材料从圆柱体上突出;并可确保产生一种匀匀之卷边凸缘直径。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至少有一个限制体为转动型式。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至少有一个限制体为圆柱形。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在多数凸缘滚轮中之所有邻接滚轮之间至少装设有一个限制体。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每一个限制体均为被支承而可转动之滚轮。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限制滚轮之纵轴线均位于共同纵轴线周围之一圆(节圆)上面。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之限制滚轮均可在径向对共同纵轴线移动。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之限制滚轮均可利用以下各导件中之一种导件而在径向对共同纵轴线移动:各导块,及一个偏心支承座。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之限制滚轮均可驱动。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之限制滚轮均被驱动,因此,被支承而可转动滚轮之一工作面及在圆柱体上所形成凸缘之一边缘间之相对速度为零,因而,可防止对圆柱体及/或滚轮之损坏。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之限制滚轮在配置上均使其各工作面与在圆柱体上所形成凸缘之一边缘成直角(互相垂直)。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各凸缘滚轮及被支承而可转动之限制滚轮均座落在一个共同之容器内,该容器可在一条共同纵轴线周围转动。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之各限制滚动及各凸缘滚轮均互相独立并可利用以下各导件中之一种导件而在径向内自共同纵轴线移动:各导块,或各偏心支承座。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各凸缘滚轮均可在径向从共同纵轴线23移动。1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被支承而可转动之各限制滚轮可利用以下各导件中之一种导件而在径向内对共同纵轴线移动:各导块,或一个偏心支承座。1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其中至少有一个限制体可影响最初由各凸缘滚轮所形成卷边凸缘轮廓之重新修整。17. 一种凸缘形成装置,该装置包括有:供接受一圆柱体用之容纳装置;凸缘滚轮装置,该装置装设在该容纳装置上面并可旋转,以供在圆柱体形成一凸缘之用;及限制装置,该装置亦装设在该容纳装置上面,并向内侧伸延至该装置之一共同纵轴线及圆柱体方向并越过凸缘滚轮装置之表面,以供在圆柱体上限制凸缘范围之用并确保能产生一种均匀之凸缘直径。18. 一种在圆柱体之第一及第二端部范围内滚轮卷边用之装置,该圆柱体之滚轮卷边装置包括:各个别之第一及第二容器,每一个容器具有一条纵轴线,该纵轴线则为需要卷边之圆柱体所共用;各个别之多数第一及第二凸缘滚轮,各凸缘滚轮均分别被支承在第一及第二容器内并可对共同纵轴线转动,各凸缘滚轮可分别沿圆柱体之一有关端部区域面滚动,每一个凸缘滚轮均具有一圆柱面及一凸缘轴环,该凸缘轴环则可在圆柱体上形成一凸缘轮廓;以及至少有两个第一及第二限制体,每一个别之限制体系分别装设在各邻接之多数凸缘滚轮之间,每一个别之限制体分别向内侧伸延至共同纵轴线之方向并分别越过有关凸缘滚轮之圆柱面,至少可达到最大之凸缘直径;因而,各个别之限制体可防止在伸延越过各个别之凸缘滚轴圆柱面时有毛头或剩余材料从圆柱体之一有关端部范围突出,并可确保在圆柱体之两个个别端部上产生一种匀匀之卷边凸缘直径。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为沿第2图剖面线I-I之垂直剖面图,以显示罐体之下部边缘用之卷边装置构造;第2图为具有部份剖面之卷边装置俯视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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