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为:该头戴式显示器系具备:在前面有显示器装置之可供包围前头部的前部框架;和供包围后头部之后部框架;和把前述前部框架与后部框架连结成可朝向头部的前后方向自由移动之连结装置;和被配设在前述前部框架及后部框架的两内侧之环周设在侧头部周围之接合构件;和供以栓结该皮带的栓结装置;和供以解除该栓结之解除装置。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前述连结装置系具有:配设在前述前部框架的两侧之第1卡合构件;和配设在后部框架的两侧且可一面与前述第1卡合构件卡合并一面朝向头部之前后方向相对移动的第2卡合构件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前述第1卡合构件或第2卡合构件中的其中一方系具有轨道,而另一方具有将和该轨道卡合而移动之滑件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具有1对前述皮带;在各皮带的前述栓结装置侧端部系设有齿条;该栓结装置系具有和该齿条啮合之小齿轮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之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具有:当着装到头部时,能够压接在太阳穴部份的衬垫构件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具有:当着装到头部时,能够根据空气之注入量而扩缩,至少将压接在侧头部的气囊;和对该气囊进行空气之供给及排出的供排装置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具有:当着装到头部时,能够压接在头顶份之衬垫构件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从前述后部框架之中央部,伸出可供连接到前述显示器装置的花线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前述花线之位于与后部框架相反侧之端部,系位于比后部框架侧的端部上方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把前述栓结装置及解除装置,设置在后部框架之从中央部偏移开的位置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把前述花线和前述供排管制作成一体。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把前述花线之位于与后部框架相反侧的端部,连接于可供卷取及卷回该花线之花线调整装置。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在前述显示器装置之显示器画面前面,配设防UV紫外线滤光器而成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系将前述显示器装置和扬声器分别配设成:当该头戴式显示器在着装到头部时,前述显示器装置与眼睛隔着预定距离,前述扬声器与耳朶隔着预定距离。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的任何1项所述的头戴式显示器,其中,前述各框架系具有框架本体和外侧外壳,而外壳系制作成可对前述框架本体自由地装卸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有关本创作的实施例1之HMD的斜视图,第二图,为第一图所示的HMD之平面图,第三图,为第二图之X-X截面图,第四图,为第三图之Y-Y截面图,第五图,为第一图所示的HMD之一部份背面图,第六图,为第五图之Z-Z截面图,第七图,为有关本创作之第2实施例的HMD之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