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台胞证加签电子商务化暨其金融服务一建构电子商务网站(含付款机制)
摘要 一、针对每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项下内页,每次「进大陆所须按规定申办签注」手续进行电子商务方式核签(亦即将台胞证每次签注之核准号码暨整个作业流程予以建构电子商务网站),并将其签注收费委由金融机构于该网站直接转帐支付完成。二、此电子商务网站,尚可预约签注(依其规定,每次有效期为3个月),及连续签注。并可全年无休不限人次的24小时线上签注转帐收款,及配合汇率波动,随时调整订价收费。三、上述签注号码需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同时使用,并经金融机构收款完成后,立即生效。(持证人自行签注有效降低遗失、仿冒、个人资料外泄的可能风险)。
申请公布号 TW200412517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7.16
申请号 TW091136236 申请日期 2003.01.06
申请人 任天明 发明人 任天明
分类号 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6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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