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从烟花中提取烟用香料应用于口含烟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从烟花中提取烟用香料应用于口含烟的方法,它包括对不同类型烟草进行预处理:烤烟烟花在40‑60℃低温烘干,白肋烟烟花和雪茄烟烟花在通风房间晾干;将预处理后的干燥烟花用紫外杀菌;将杀菌处理后的烟花粉碎至10‑80目;将粉碎后的样品加入蒸馏水溶解,其样品与蒸馏水的质量比为1:4与1:8之间,并在60‑90℃搅拌提取0.5‑1.5小时;提取液过滤,在40‑70℃减压浓缩,至原料重量的2倍;在浓缩液中加入蛋白酶、果胶酶、纤维素酶中的一种或几种,在温度40‑60℃、pH值4.0‑6.0条件下搅拌酶解1‑2小时;以及再灭活、超低温冻干,然后将烟花提取物加入口含烟中。从而缓解了原料的不足,同时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申请公布号 CN10482483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19
申请号 CN201510149762.2 申请日期 2015.03.31
申请人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谭兰兰;戴亚;冯广林;施丰成;寇明钰;肖克毅;薛芳;沈怡;任志刚;李东亮
分类号 A24B15/30(2006.01)I;A24B15/24(2006.01)I 主分类号 A24B15/30(2006.01)I
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谭德兵
主权项 一种从烟花中提取烟用香料应用于口含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对不同类型烟草进行预处理:烤烟烟花在40‑60℃低温烘干,白肋烟烟花和雪茄烟烟花在通风房间晾干;步骤二、将预处理后的干燥烟花用紫外杀菌;步骤三、将杀菌处理后的烟花粉碎至10‑80目;步骤四、将粉碎后的样品加入蒸馏水溶解,其样品与蒸馏水的质量比为1:4与1:8之间,并在60‑90℃搅拌提取0.5‑1.5小时;步骤五、提取液过滤,在40‑70℃减压浓缩;步骤六、在浓缩液中加入蛋白酶、果胶酶、纤维素酶,在温度40‑60℃、pH值4.0‑6.0条件下搅拌酶解1‑2小时;蛋白酶:果胶酶:纤维素酶=1‑3:2‑4:3‑5;所述蛋白酶、果胶酶、纤维素酶的加入总重量为所述浓缩液的3%‑8%;步骤七、将步骤六得到的反应液在80‑100℃灭活,然后再超低温冻干;步骤八、烟花提取物按质量以0.005%‑0.03%的比例添加于口含烟中。
地址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成龙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