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光分岐装置,系由具有圆柱状部、接 于该圆柱状部之末端较细之圆锥状部、接 于该圆锥状部之末端较粗之圆锥状部、接 于该圆锥状部之圆柱状部之第1光导体、 与可在该第1光导体之前述末端较细之圆 锥状部表面接离或装卸自如之第2光导体 所构成,将前述第2光导体接于前述第1 光导体之前述末端较细之圆锥状部时,可 将传输于前述第1光导体中之光的一部分 分导至前述第2光导体为其特征者。 2﹒一种依据前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记载 之光分岐装置,以利用前述末端较粗之圆 锥状部来支持前述第1光导体为其特征者 。 3﹒一种依据前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或第2 项所记载之光分岐装置,以往前﹒述第1 光导体之前述末端较细之圆锥状部接离或 装卸自如地配设多数个第2光导体为其特 征者。 4﹒一种依据前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第3 项中之任何一项所记载之光分岐装置,其 中,前述第1光导体系沿着光之行进方向 ,依前述顺序纵向连接多数个前述圆柱状 部及圆锥状部所形成为其特征者。 5﹒一种依据前述第4项所记载之光分岐装置 。其中前述末端较细之圆锥状部之倾斜角 系依前述顺序逐次增大为其特征者。 6﹒一种依据前述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或第5 项所记载之光分岐装置,其中,前述接离 或装卸自如地设于前述末端较细之圆锥状 部之第2光导体之受光面依前述顺序逐次 增大为其特征者。 7﹒一种依据前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至第6 项之任何一项所记载之光分岐装置,其中 前述第1光导体系被收容于容器内为其特 征者。 8﹒一种依据前述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所记载 之光分岐装置,其中前述容器内系被支持 前述第1光导体之支持构件所分隔为其特 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