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健身车之传动结构
摘要 一种健身车之传动结构,该健身车设有前、后滑轮,其后滑轮可被传动结构所牵动;其特征在于:该传动结构包括:设置在健身车之基座提供后滑轮枢设之轴杆设有单向齿轮。该基座设有加速比齿轮与单向齿轮相啮合、一排齿架置在设于基座之限位轮上,其一端系与加速比齿轮相啮合,另端则连结于健身车供使用者操作之作动元件,俾以当操作健身车之作动元件后,可同步牵动排齿、加速比齿轮及单向齿轮,进而达到驱使后滑轮得以转动之功效。
申请公布号 TWM263963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11
申请号 TW093212653 申请日期 2004.08.10
申请人 张煌东 发明人 张煌东
分类号 A63B22/02 主分类号 A63B22/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健身车之传动结构,该健身车设有前、后滑轮,其中一端滑轮可被传动结构所牵动;其特征在于:该传动结构包括:供滑轮枢设之轴杆设有单向齿轮、一加速比齿轮与单向齿轮相啮合、一排齿一端与加速比齿轮相啮合,另端则连结于健身车供使用者操作之作动元件。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轴杆枢设于健身车之基座,且在两者间设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轴承或单向轴承。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轴杆两侧系设置对称后滑轮。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轴杆枢设之单向齿轮,可为单一或对称之单向齿轮,而该加速比齿轮及排齿则系根据设置单向齿轮数设立有相对应之数量。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基座至少设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之限位轮,可供排齿容置限位。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限位轮两侧形成有环挡片。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健身器提供使用者操作运动之作动元件设有连动杆,该连动杆一端与排齿活动枢接。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被传动结构所牵动之滑轮,可为后滑轮。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加速比齿轮可加装单向承轴。10.一种健身车之传动结构,该健身车设有前、后滑轮,该其中一端之滑轮可被传动结构所牵动;其特征在于:该传动结构包括:一排齿可与供滑轮枢设之轴杆上的单向齿轮相啮合,另端则连结于健身车供使用者操作之作动元件。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轴杆系枢设于健身车之基座,且在两者间设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之承轴。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轴杆两侧系设置对称后滑轮。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轴杆枢设之单向齿轮,可为单一或对称之单向齿轮,而该排齿则系根据设置单向齿轮数设立有相对应之数量。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基座至少设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之限位轮,可供排齿容置限位。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限位轮两侧形成有环挡片。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健身器提供使用者操作运动之作动元件设有连动杆,该连动杆一端与排齿活动枢接。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健身车前端设有立杆,该立杆顶端横设有一把手杆。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健身车系以环形循环作动之健身器材为主,可为一般跑步机将之改良成为跑步车。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健身车之基座为一框架,该框架于相对内侧设有横列数滚筒,一跑步带包覆于各滚筒外围,其中一滚筒之中心轴杆则延伸出框架两侧,且形成一曲杆可与连动杆一端活动枢接。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健身车系以上下呈一夹角循环作动之健身器材为主,可为一般之踏步机将之改良成为踏步车。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踏步车包括:基座前端设有定位轴杆,该定位轴杆两端枢设有对称踏杆,该踏杆于定位轴杆枢接端之底部提供连动杆一端固接,该连动杆另端则与排齿活动连结;对称压缸一端分别设于踏杆底后端,另端则枢设于基座;一枢设在基座之ㄩ形连杆,其开口端分别枢设于两连动杆之适当位置。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排齿可设计呈弧形状,其一端系固设在踏杆底后端,另端系与齿轮或加速比齿轮相啮合。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10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健身车系以可左右循环作动之健身器材为主,可为一般之扭腰机将其改良为扭腰车。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健身车包括于基座枢设有一中心杆,该中心杆顶端设有扭盘,底端设有一水平作动之横向齿轮可与传动结构之对称排齿相啮合。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对称排齿之齿面一端设于上端部可与轴杆之齿轮相啮合,一端之齿面设于相对内侧可与扭盘之中心杆底部的齿轮相啮合。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健身车之传动结构」其中,该设于轴杆之齿轮与加速比齿轮相啮合之装置,可运用两摩擦轮装置取代,即轴杆之齿轮以径宽较小的第一摩擦轮更换,加速比齿轮之径宽较大的齿轮以同尺寸之第二摩擦轮取代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本创作结构较佳实施例一装设于踏步机之组合侧视参考图。第二图:系第一图之仰视图。第三图:本创作结构较佳实施例一装设于跑步机之组合侧视参考图。第四图:系第三图之俯视图。第五图:本创作结构较佳实施例一装设于扭腰机之组合立体示意图。第六图:系第五图之组合侧视示意图。第七图:系第五图之组合仰视图。第八图:本创作结构较佳实施例二装设于跑步机之组合俯视图。第九图:系第八图之侧视图。第十图:本创作结构较佳实施例三装设于踏步机之组合侧视示意图。第十一图:系第十图之仰视图。第十二图:本创作结构较佳实施例四装设于踏步机之组合侧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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