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拳击假想敌
摘要 一种拳击假想敌,主要系包含一具有二手臂之人物本体、一弹簧、一高度调整装置、一基座、一控制器及二手臂伸缩装置;其主要系藉控制器控制手臂伸缩装置之气囊,以令手臂作伸展动作,达到出拳之目的,并藉曲形弹性片之自动回复力量,作收缩动作;复配合控制器控制二手臂分别作不定时之出拳动作,达到有效之学功效者。
申请公布号 TW129949 申请公布日期 1990.03.01
申请号 TW078209849 申请日期 1989.10.09
申请人 王春明 发明人 王春明
分类号 A63B69/34 主分类号 A63B69/3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汝汉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三一一号九楼之四
主权项 一种「拳击假想敌」系包含:一人物本体;系设有二手臂,且身体各部位和头部充满可承受重望的充填物;一基座;系呈中空状;一弹簧;藉二端系分设前述人物本体及连接块上;一高度调整装置;系置于前述基座内,于其连接块之一面设有二齿条,并设有齿轮及止动块,分别与之达到啮合传动及嵌卡固定,该止动块系嵌卡于其中一齿条之齿间内,其下端系设有一凸榫,底部则设一弹簧片,而弹簧片上设有一凸块,以供与凸榫配合作卡制动作,复于齿轮及止动块上各设一旋转钮及控制杆,延伸至基座外侧;二手臂伸缩装置;系分设于前述人物本体之二手臂内,其系设有长形气囊纵置于手臂内,而于气囊末端设一气孔连接气管至控制器上,并于气囊上、下侧适当位置处分设若干排列之曲形弹性片,复于手臂内之空隙置满柔软填充物;一控制器:藉由上述元件之组成,该二手臂系可由控制器控制分别作不定时之出拳动作,且其出拳力量可由控制器内之气压控制调整,达到有效之拳系练习者为其特征。图示简单说明:图一系本创作之结构示意图图二系本创作手臂之内部结构示意图。图三系本创作高度调整之动作示意圃。图四系本创作气压管路之较佳实施例示意图。图五系本创作之电路较佳实施例示意图。
地址 新竹巿东山里东南街一八八巷十二弄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