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椎间植入物
摘要 提供一种椎间植入物,其包括整体中空主体,所述中空主体具有被构造成接合第一椎骨终板的上壁(1)和被构造成接合第二椎骨终板的下壁(2),具有分别连接所述上壁和所述下壁的两个相对侧壁(3、4),并且具有被构造成在所述上壁和所述下壁之间传递负荷的负荷传递部;其中所述主体被构造成呈压缩状态和膨胀状态,在所述压缩状态下所述上壁(1)和所述下壁(2)之间的距离限定所述植入物的第一高度(h<sub>1</sub>),在所述膨胀状态下所述上壁(1)和所述下壁(2)之间的距离限定所述植入物的第二高度(h<sub>2</sub>),所述第二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高度(h<sub>1</sub>);并且其中所述植入物由具有形状记忆性质的材料制造。
申请公布号 CN10316955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28
申请号 CN201210554624.9 申请日期 2012.12.19
申请人 比德尔曼技术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发明人 L·比德尔曼;W·马蒂斯
分类号 A61F2/44(2006.01)I 主分类号 A61F2/4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王爱华
主权项 一种椎间植入物,其包括:整体的中空主体,所述中空主体具有被构造成接合第一椎骨终板的上壁(1)和被构造成接合第二椎骨终板的下壁(2),所述中空主体具有分别连接所述上壁和所述下壁的两个相对侧壁(3、4),并且具有被构造成在所述上壁和所述下壁之间传递负荷的负荷传递部(8;80、81);其中所述主体被构造成呈压缩状态和膨胀状态,在所述压缩状态中所述上壁(1)和所述下壁(2)之间的距离限定所述植入物的第一高度(h<sub>1</sub>),在所述膨胀状态中所述上壁(1)和所述下壁(2)之间的距离限定所述植入物的第二高度(h<sub>2</sub>),所述第二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高度(h<sub>1</sub>);并且其中所述植入物由具有形状记忆性质的材料制造,其中所述负荷传递部(8;80、81)包括至少一个撑杆(8;80、81),所述撑杆具有连接到所述上壁(1)或所述下壁(2)的第一端部(8a、80a、81a),和第二端部(8b、80b、81b),并且其中所述撑杆可变形使得所述撑杆在所述压缩状态下变形并且在所述膨胀状态下不变形,其中所述撑杆(8;80、81)跨越所述上壁(1)或所述下壁(2)的大致整个宽度延伸,并且其中所述上壁(1)和下壁(2)的宽度(w<sub>1</sub>)小于上壁(1)和下壁(2)的长度(l)。
地址 德国多瑙埃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