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阶段强制崩落法与自然崩落法耦合的采矿方法
摘要 一种阶段强制崩落法与自然崩落法耦合的采矿方法,属于金属矿山地下采矿领域,适用于地下厚大倾斜破碎矿体的开采。本发明将阶段强制崩落法与自然崩落法进行耦合;先以26°~30°角掘进长×宽=5×1.8m的倾斜上山,并掘进切割槽,再以42°~46°角掘进长×宽=3×1.8m的倾斜上山,并在倾斜上山两端掘进安全联道;采用有底柱漏斗出矿斜上山拉底浅孔爆破自然崩落法进行出矿。本发明运输设备维修工作量小;使用的设备、能源和劳动力少,生产成本低;采场出矿能力高;放矿点相互干扰小,利用率高,装车迅速;能很好地控制放矿,矿石回收率高、贫化率低。
申请公布号 CN10453341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11
申请号 CN201410685806.9 申请日期 2014.11.25
申请人 北京科技大学 发明人 吴爱祥;李涛;韩斌;王少勇;于少峰;刘超;孙伟;王恒
分类号 E21C41/16(2006.01)I 主分类号 E21C41/1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237 代理人 张仲波
主权项 一种阶段强制崩落法与自然崩落法耦合的采矿方法,其特征在于:(1)将阶段强制崩落法与自然崩落法进行耦合:采用阶段强制崩落法的按阶段进行强制崩落矿石,以阶段全高在崩落的覆盖岩层下进行大量放矿,同时结合自然崩落法在阶段下方进行大面积拉底,使矿体的暴露面积达到矿体自然崩落效果;(2)先以26°‑30°角掘进长为4‑6m,宽为1.8‑2m的倾斜上山,并掘进切割槽,再以42°‑46°角掘进长为2‑4m,宽为1.8‑2m的倾斜上山,并在倾斜上山两端掘进安全联道;(3)采用有底柱漏斗出矿斜上山拉底浅孔爆破自然崩落法进行出矿;(4)漏斗口使用14#双工字钢金属箱支护或钢、砼混合支护;其中,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出矿设备的选择,每个采场单元每相隔22‑26m布置两条转运道(1)进行出矿,巷道断面规格高×宽=3.5×2.4m;采场划分为5个单元依次向前推进进行开采;转运道两侧每隔5‑7m交错布置漏斗(3),漏斗口直径为1.2m;沿漏斗口斜向上26°‑30°角掘进长为4‑6m,宽为1.8‑2m的倾斜上山,并掘进切割槽(4),然后以42°‑46°角继续掘进长位2‑4m,宽为1.8‑2m的倾斜上山(9),在倾斜上山两端掘进宽为2m的安全联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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