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中药除味空气净化剂
摘要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中药除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丁香8~15份,茉莉花5~12份,芦荟3~8份,百部5~10份,艾叶6~12份,甘菊3~8份,苍术2~6份,晚香玉2~6份,白芷1~5份,薄荷2~7份,陈皮2~6份,凤尾竹2~8份。本发明所提出的净化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优异的杀菌、除臭的功效,同时,气味清新,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对环境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而且,本发明采用纯中药成分,通过人体皮肤和呼吸作用,具有芳香开窍、醒脑提神、消炎解毒的作用,是一种健康安全的空气净化剂。
申请公布号 CN10613921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610634031.1 申请日期 2016.08.05
申请人 太仓张根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根木
分类号 A61L9/013(2006.01)I;A61K36/904(2006.01)I;A61P25/26(2006.01)I;A61P29/00(2006.01)I;A01N65/46(2009.01)I;A01P1/00(2006.01)I;A01P3/00(2006.01)I;A61L101/56(2006.01)N 主分类号 A61L9/013(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高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30 代理人 赵永强
主权项 一种中药除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丁香8~15份,茉莉花5~12份,芦荟3~8份,百部5~10份,艾叶6~12份,甘菊3~8份,苍术2~6份,晚香玉2~6份,白芷1~5份,薄荷2~7份,陈皮2~6份,凤尾竹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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