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大建筑物顶用节能型警示标识灯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节能型警示标识灯,该警示标识灯包括外壳和位于所述外壳内部的构成闪烁发光部分的菲涅尔透镜、透镜、反射镜、椎体可旋转反射台、旋转驱动底座和供电装置。菲涅尔透镜倾斜放置用于聚焦太阳光线,聚焦后光线穿出透镜后为平行光线,反射镜使平行光线反射到所述椎体可旋转反射台的锥面上。带状反射镜设置于椎体可旋转反射台的外侧表面,用于将接收到的平行光线反射到所述外壳外部,椎体可旋转反射台通过旋转驱动底座进行旋转,从而产生了闪烁的灯光效果。根据本发明的警示标识灯充分利用了太阳光线的聚集作用和发电功能,尽可能地做到了节约电能和保障设备全天候的稳定工作。
申请公布号 CN10396832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9.21
申请号 CN201410228386.1 申请日期 2014.05.27
申请人 北京蚁视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覃政
分类号 F21S9/03(2006.01)I;F21V3/04(2006.01)I;F21V14/04(2006.01)I;F21V17/00(2006.01)I;F21V23/00(2015.01)I;F21V21/3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9/03(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律恒立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16 代理人 顾珊;庞立岩
主权项 一种用于高大建筑物顶用节能型警示标识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标识灯包括外壳和位于所述外壳内部的构成闪烁发光部分的菲涅尔透镜、透镜、反射镜、椎体可旋转反射台、旋转驱动底座和供电装置;所述菲涅尔透镜镶嵌在所述外壳上,与水平面呈一夹角倾斜放置用于聚焦太阳光线;所述透镜收集由所述菲涅尔透镜聚焦后的光线,使所述聚焦后光线经透射后成后为平行光线;所述透镜形状与所述菲涅尔透镜形状相匹配,所述透镜和水平面的夹角与所述菲涅尔透镜和水平面的夹角相同;所述反射镜用于将所述平行光线反射到所述椎体可旋转反射台的锥面上;所述椎体可旋转反射台的锥面上设置有带状反射镜,用于将接收到的平行光线反射到所述外壳外部;所述旋转驱动底座用于驱动所述椎体可旋转反射台进行旋转;所述供电装置用于为所述旋转驱动底座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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