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烤烟变黄期强制排湿的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属于烟叶烘烤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烤烟变黄期强制排湿的处理方法,是即在烟叶烘烤24小时后对出现顶层烟叶烂头的,保持干球温度,降低湿球温度,然后稳温排湿处理至顶层绑烟的竹秆表面25%~35%的面积达到干燥,竹秆两端干燥或带略湿润为止。本发明处理方法中明确了强制排湿的操作界限,可明显改善烟叶烘烤变黄期的烂头现象,使烟叶烘烤得以继续,具有重要的经济效益。
申请公布号 CN10472009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17
申请号 CN201510063564.4 申请日期 2015.02.09
申请人 南平市烟草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发明人 陈美汀;陈深铭;杨占伟;卢韬;张悦远;徐辰生;占朝琳
分类号 A24B3/10(2006.01)I 主分类号 A24B3/10(2006.01)I
代理机构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代理人 蔡学俊
主权项  一种烤烟变黄期强制排湿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采用密集式烤烟房进行烟叶烘烤出现顶层烟叶烂头的,在烟叶烘烤24小时后,保持干球温度,将湿球温度在90分钟内逐渐降低1.5‑2.5℃,然后稳温排湿烘烤至顶层绑烟的竹秆表面25%~35%的面积达到干燥,竹秆两端干燥或带略湿润为止。
地址 354300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环岛西路烟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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