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照明装置以及具备该显示照明装置的电动吸尘器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在移动部侧设置有显示部的情况下减少从固定部向移动部的电布线数量的显示照明装置。该显示照明装置从配置于固定部(4)的光源(10)向配置于移动部(5)的光波导(8)射出光,通过光波导(8)的棱镜(15)的反射面(19),使入射至光波导(8)的光向设置于光波导(8)的前端侧的显示部(9)反射并传播,从显示部(9)射出光波导(8)内的传播光来进行显示。
申请公布号 CN10579601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27
申请号 CN201510958615.X 申请日期 2015.12.18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福井厚司;藤田胜;阪口知久
分类号 A47L9/30(2006.01)I;A47L9/28(2006.01)I;G02B6/00(2006.01)I;F21V8/00(2006.01)I 主分类号 A47L9/3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刘婷
主权项 一种显示照明装置,其从相对于固定部具有多个定位位置的移动部射出光来进行显示,所述显示照明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光源,其配置于固定部并射出光;光波导,其配置于移动部并传播所述光源的射出光;以及显示部,其配置于所述移动部并将所述光波导内的传播光射出,所述光波导具有以与定位间隔对应的间隔形成有反射面的多个棱镜,在所述移动部的各定位位置处,通过所述光波导的反射面使所述光源的射出光反射而朝向所述显示部传播,从所述显示部射出光来进行显示。
地址 日本国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