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从黑液获得木质素的方法和由此制造的产物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从黑液获得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的方法和由此制造的产物。此外,本发明涉及如此获得的固态的碳以及从所述固态的碳分离出的碳化的黑液。在此,根据本发明还提出:-来自碱性的分馏工艺的黑液经受热液碳化,-从碳化的黑液分离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残留的碳化的黑液引回到碱性的分馏工艺中并且-纯化从碳化的黑液分离出来的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3130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7 |
申请号 |
CN201480045120.1 |
申请日期 |
2014.08.08 |
申请人 |
森高工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托比亚斯·维特曼;伊莎贝拉·里克特 |
分类号 |
C08H7/00(2006.01)I;C08H8/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8H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丁永凡;张春水 |
主权项 |
一种从碱性的分馏工艺中的黑液获得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有至少20质量%的干燥物含量的黑液在第一工艺级(热液碳化)中经受热液碳化,其中о黑液的pH值在热液碳化之前或在热液碳化期间或碳化的黑液在热液碳化之后的pH值降低得远至,使得以至少20质量%的产率获得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о并且黑液在热液碳化之前或在热液碳化期间的pH值和碳化的黑液在热液碳化之后的pH值具有至少为7的值,‑所述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在第二工艺级(脱水)中尽可能地从碳化的黑液分离,并且将碳化的黑液再次输送给所述碱性的分馏工艺,‑从碳化的黑液分离的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的无机组成部分在第三工艺级(纯化)中通过洗涤减少并且‑获得具有超过40质量%的干燥物含量的不溶解的碳化的木质素。 |
地址 |
德国路德维希斯菲尔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