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学成像系统
摘要 光学成像系统,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以及第六透镜。第一透镜具有屈折力,其物侧面可为凸面。第二透镜至第五透镜具有屈折力,前述各透镜之两表面皆为非球面。第六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物侧面为凹面,其两表面皆为非球面,其中第六透镜的至少一表面具有反曲点。光学成像系统中具屈折力的透镜为第一透镜至第六透镜。当满足特定条件时,可具备更佳的光路调节能力,以提升成像品质。
申请公布号 TWI529412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11
申请号 TW103118048 申请日期 2014.05.23
申请人 先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唐廼元;张永明
分类号 G02B13/00(2006.01);G02B13/04(2006.01);G02B13/18(2006.01);G02B9/62(2006.01) 主分类号 G02B13/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振东
主权项 一种光学成像系统,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一第一透镜,具有屈折力;一第二透镜,具有屈折力;一第三透镜,具有屈折力;一第四透镜,具有屈折力;一第五透镜,具有屈折力;以及一第六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且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中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点;其中该光学成像系统具有屈折力的透镜为六枚,该第一透镜至该第五透镜中至少一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并且该第一透镜与该第六透镜之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皆为非球面,该第一透镜至该第六透镜的焦距分别为f1、f2、f3、f4、f5、f6,该光学成像系统的焦距为f,该光学成像系统之最大视角的一半为HAF,其满足下列条件:|f1|>f6;0.1≦|f1/f6|≦10;0≦|f/f1|≦2;以及0.4≦|tan(HAF)|≦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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