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中药汤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中药汤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料制成:灯心草46-51份,紫花杜鹃41-59份,红大戟33-46份,商陆30-42份,山奈25-31份,草豆蔻21-30份,平贝母19-27份,鹿角胶15-27份,秦艽11-16份,天麻6-12份。本发明的中药汤剂采用纯天然中草药为原料,诸药合用,具有解毒化斑、补益心脾、益气养阴、温肾壮阳,健脾疏肝等作用,对系统性红斑狼疮具有很好的疗效,通过临床试验证明,本发明的有效率高达99%,治愈率高达94.2%。
申请公布号 CN10539603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16
申请号 CN201510986971.2 申请日期 2015.12.26
申请人 青岛昌安达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璐;许璟
分类号 A61K36/9062(2006.01)I;A61P37/02(2006.01)I;A61K35/32(2015.01)N 主分类号 A61K36/906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中药汤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料制成:灯心草46‑51份,紫花杜鹃41‑59份,红大戟33‑46份,商陆30‑42份,山奈25‑31份,草豆蔻21‑30份,平贝母19‑27份,鹿角胶15‑27份,秦艽11‑16份,天麻6‑12份。
地址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阳路9号7单元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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