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头戴式显示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能够稳定保持目镜窗并减轻佩戴时的用户的负担感等的头戴式显示器。包括:佩戴部(10),其具有被用户的右耳及左耳中的一个耳朵的耳根支承的第1被支承部分(11),以从左右夹住用户的头部的方式沿着用户的后头部进行佩戴;臂部(20),其从佩戴部(10)的作为第1被支承部分(11)侧的一端侧沿着用户的一侧的侧头部向前方侧延伸形成,在延伸形成的前方侧的一端设有与用户的右眼及左眼中的一个眼睛相对的目镜窗(22)。从一侧的侧头部侧观察时,头戴式显示器的重心PG的水平方向的位置被设定在第1被支承部分(11)的前方侧或第1被支承部分(11)。并且,将具有用于生成目镜窗的显示图像的显示部的驱动装置的电子部件设于臂部的壳体内部。
申请公布号 CN10243606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24
申请号 CN201110288704.X 申请日期 2011.09.26
申请人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发明人 井场阳一;龙田成示;杉原良平;富田晃央
分类号 G02B27/01(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27/01(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李辉;黄纶伟
主权项 一种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佩戴部,其具有被用户的右耳及左耳中的一个耳朵的耳根支承的第1被支承部分,以从左右夹住所述用户的头部的方式沿着所述用户的后头部进行佩戴;以及臂部,其从所述佩戴部的作为所述第1被支承部分侧的一端侧沿着所述用户的一个侧头部向前方侧延伸形成,在延伸形成的前方侧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用户的右眼及左眼中的一个眼睛相对的目镜窗,在从所述一个侧头部侧观察时,头戴式显示器的重心的水平方向的位置被设定在所述第1被支承部分的前方侧;在从所述一个侧头部侧观察时,设从所述第1被支承部分向所述佩戴部的后端部的方向为第1方向,从所述第1被支承部分向所述臂部的所述目镜窗的方向为第2方向的情况下,所述第1方向与所述第2方向所成的角度θ为145度≤θ<180度。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