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带可发光的LOGO标记的电视机装饰条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可发光的LOGO标记的电视机装饰条,涉及电视机装饰领域。它包括装饰条本体,所述装饰条本体采用透明材料制成,装饰条本体上激光雕刻设有LOGO标记;所述装饰条本体上的LOGO标记的位置处透光,其余部分均不透光。把透明塑胶电视装饰条上的LOGO位置利用激光内雕工艺雕刻上LOGO标记字体,通过灯光把LOGO标记字体炫出来,提升了产品的品质及外观效果,同时有利于吸引用户注意到产品的品牌形象。
申请公布号 CN20502976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10
申请号 CN201520790015.2 申请日期 2015.10.13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安佳兴;潘晓勇;姚国红;万虎;郭建;谢成琼
分类号 H04N5/64(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64(2006.01)I
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秦华云
主权项 一种带可发光的LOGO标记的电视机装饰条,它包括装饰条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本体(1)采用透明材料制成,装饰条本体(1)上激光雕刻设有LOGO标记(2);所述装饰条本体(1)上的LOGO标记(2)的位置处透光,其余部分均不透光。
地址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