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循环特性优异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本发明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具备:能够进行锂的吸藏释放的正极(3c),该正极(3c)含有由具有层状晶体结构的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构成的正极活性物质;和能够进行锂的吸藏释放的负极(3a),该负极(3a)含有由用与Ti不同的1种以上的元素置换了具有尖晶石晶体结构的含锂的钛氧化物的Ti元素的一部分的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构成的负极活性物质,将所述负极的保留率设定得比所述正极的保留率大,将所述负极的不可逆容量率设定得比所述正极的不可逆容量率大,通过负极规制来终止放电。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0321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2.03 |
申请号 |
CN201280018739.4 |
申请日期 |
2012.04.18 |
申请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后藤夏美;竹内崇;长谷川正树 |
分类号 |
H01M10/0525(2006.01)I;H01M4/485(2006.01)I;H01M4/505(2006.01)I;H01M4/525(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M10/05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杨光军 |
主权项 |
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具备:能够进行锂的吸藏释放的正极,该正极含有由具有层状晶体结构的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构成的正极活性物质;和能够进行锂的吸藏释放的负极,该负极含有由用与Ti不同的1种以上的元素置换了具有尖晶石晶体结构的含锂的钛氧化物的Ti元素的一部分的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构成的负极活性物质,通过负极规制来终止放电,所述含锂的钛氧化物是Li<sub>4</sub>Ti<sub>5</sub>O<sub>12</sub>,所述用与Ti不同的1种以上的元素置换了具有尖晶石晶体结构的含锂的钛氧化物的Ti元素的一部分的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包含:由Li<sub>4</sub>Ti<sub>5‑w</sub>A<sub>w</sub>O<sub>12</sub>表示的化合物,其中A表示元素Mn、Fe、V或B,0<w≤0.3,但A表示V时,0<w≤0.05,或由Li<sub>4</sub>Ti<sub>5‑w‑y</sub>D<sub>w</sub>E<sub>y</sub>O<sub>12</sub>表示的化合物,其中D表示元素Mn或Fe,0<w≤0.3,E表示元素B或V,当E表示元素B时0<y≤0.3,当E表示元素V时0<y≤0.05。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