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衣服,系指一种短袖上衣,特别是运动时穿着的上衣。
1、本案不主张色彩。
请参阅附图所示,本设计之短袖上衣于前视图中可清楚看出,上半身与下半身系以倾斜角度分设为两种不同区块,下半身区块系沿着上半身区段的侧边连接到衣领开口处,同时,配合上半身与下半身皆采用相同的图块设计,即多个大小不同的多边形依序层叠为单一图块,而将此图块均匀分布于本设计上,藉此,本设计令人产生如同传穿着传统服饰之视觉感受,同时上半身与下半身以不同颜色产生传统服固有的斜领设计风格,加上图块也对应上半身与下半身的颜色设计,使本设计除了具有传统服制的风格之外,更兼具有台湾原着民图腾设计的视觉美感。
综观上述,本案产生尤为新颖之视觉感受,诚属难得之创作,且从未见于任何刊物或曾公开使用,完全符合〔新颖性〕及〔创作性〕之设计要件,依专利法之规定向 钧局提呈本案设计专利申请。尚 钧局暨贵审查委员能惠予审理,并早日赐准本案设计之专利,实感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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