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它是由下列原料药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按重量份计制成:白侧耳80份、地涌金莲70份、百两金70份、竹节草60份、阴地蕨60份、白枪杆50份、红马蹄草50份、定心散50份、玉铃花50份、回回豆50份、肾子草30份和大尾摇20份。本发明所述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经临床应用发现具有作用迅速、治疗效果明显、耐受性好、成本低廉、无任何毒副作用的优势。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0043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30 |
申请号 |
CN201510211638.4 |
申请日期 |
2015.04.29 |
申请人 |
刘琨 |
发明人 |
刘琨 |
分类号 |
A61K36/88(2006.01)I;A61P25/2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8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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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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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汤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方法制成:取白侧耳80克、地涌金莲70克、百两金70克、竹节草60克、阴地蕨60克、白枪杆50克、红马蹄草50克、定心散50克、玉铃花50克、回回豆50克、肾子草30克和大尾摇20克,加入8000毫升水,在1个标准大气压、回流的条件下加热3小时,冷却至室温,过滤,滤液即得。 |
地址 |
272051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