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艺术玻璃(二)
摘要 本外观设计申请仅要求保护它的正面设计图案,其它面无设计要点,故省略立体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19011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12
申请号 CN200930099462.3 申请日期 2009.06.12
申请人 卡睦德建筑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乃灵
分类号 05-06 主分类号 05-06
代理机构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代理人 吴林松
主权项
地址 201611 上海市松江工业区东部新区书慧园区一期2号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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