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路灯用之非对称式LED透镜
摘要 本创作为一种路灯用之非对称式LED透镜,其系具有一透镜本体,该透镜本体于一底面周缘向上形成有一出光面,该底面内凹形成有一模穴,透镜本体系非对称于一轴向基准线,而对称于一中心短轴向基准面,藉由将LED发光体设置于该模穴中,进而能提供有偏移效果的照射区域。
申请公布号 TWM380480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11
申请号 TW098224666 申请日期 2009.12.30
申请人 雷笛克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唐德龙
分类号 G02B3/00 主分类号 G02B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桂齐恒;阎启泰
主权项 一种路灯用之非对称式LED透镜,其系具有一透镜本体,该透镜本体系具有一底面及于其周缘向上形成有一出光面,该底面内凹形成有一模穴,该模穴的内凹面系为一入射面,透镜本体非对称于一中心长轴向基准面,而对称于一中心短轴向基准面;一平行于底面且具有最大面积的平面与出光面形成有一底相交线,该底相交线位于长轴向基准面的一半相对于该长轴向基准面的距离为a mm,相对于该短轴向基准面的距离为b mm,底相交线依序包括有如下各点之(a,b):(0.0,7.5)、(0.8,7.4)、(1.9,7.2)、(2.8,6.8)、(3.5,6.3)、(4.4,5.4)、(5.2,2.0)、(5.0,0.5)及(5.0,0.0);该底相交线位于长轴向基准面的另一半相对于该长轴向基准面的距离为c mm,相对于该短轴向基准面的距离为d mm,底相交线依序包括有如下各点之(c,d):(0.0,7.5)、(0.7,7.4)、(1.6,7.3)、(2.3,7.1)、(3.1,6.6)、(3.8,6.0)、(4.4,5.2)、(4.8,4.3)、(5.1,2.7)及(5.1,0.0);底面位于一基准平面,出光面与长轴向基准面的相交线相对于基准平面的距离为e mm,相对于短轴向基准面的距离为f mm,出光面与长轴向基准面的相交线依序包括有如下各点之(e,f):(0.0,7.2)、(0.8,7.3)、(1.7,7.4)、(2.5,7.3)、(3.4,7.0)、(4.4,6.4)、(5.4,5.0)、(5.9,3.6)、(6.1,1.9)及(6.1,0.0);一平行于短轴向基准面且具有最大面积的平面与出光面形成有一短轴向相交线,该短轴向相交线位于长轴向基准面的一半相对于基准平面的距离为g mm,相对于长轴向基准面的距离为h mm,短轴向相交线依序包括有如下各点之(g,h):(0.0,4.8)、(1.0,5.1)、(1.8,5.2)、(2.8,5.1)、(3.8,4.8)、(4.6,4.4)、(5.5,3.6)及(6.1,0.0);该短轴向相交线位于长轴向基准面的另一半相对于基准平面的距离为i mm,相对于长轴向基准面的距离为j mm,短轴向相交线依序包括有如下各点之(i,j):(0.0,4.6)、(0.8,4.9)、(1.9,4.9)、(3.0,4.2)、(3.6,4.2)、(4.7,3.2)、(5.4,2.1)、(5.8,1.2)及(6.1,0.0),上述各数值误差范围为±0.03mm。
地址 台北县中和市中正路800号11楼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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