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下焦棱凸透镜式近视预防双焦眼镜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01
申请号 TW099218774 申请日期 2010.09.29
申请人 林超群 发明人 林超群
分类号 G02C7/06 主分类号 G02C7/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尧顺 台北市内湖区行爱路176号3楼
主权项 一种下焦棱凸透镜式近视预防双焦眼镜,至少包含安装于眼镜镜框两侧的一左镜片及一右镜片,且该左镜片及该右镜片系依照一配戴者的眼睛而对称,该左镜片及该右镜片的每一个都包含:一上焦部,系为一凸透镜或一凹透镜;以及一下焦部,堆叠于该上焦部的一外表面,且具有朝内的一基底,系为一棱凸透镜,其中该镜片的上下宽度至少大于30毫米,该上焦部及该下焦部系一体成形,该下焦部之相对于瞳孔位置的阅读点在该上焦部之光学中心垂直下方在5至10mm的范围,且在该上焦部之光学中心与该下焦部之相对于瞳孔位置的阅读点两点所延伸的一直线上,该下焦部之光学区域的上下宽度大于该上焦部之光学区域的上下宽度,该下焦部之光学区域的上下宽度与上焦部之光学区域的上下宽度之比值在1.5到2.5之间的范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下焦棱凸透镜式近视预防双焦眼镜,其中系将树酯浇灌至一模体的方式而一体成形为具有该上焦部及该下焦部为前弧之圆形的一镜片毛胚,再依照一配戴者眼睛的屈光度将该镜片毛胚切削研磨为一毛片,再将该毛片依照该配戴者两瞳孔之间的距离及一镜框大小裁切而形成该左镜片或该右镜片,且该上焦部之光学中心系为该镜片毛胚之圆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下焦棱凸透镜式近视预防双焦眼镜,其中该下焦部比该上焦部多出之凸透镜的度数的范围系+1.00D到+3.00D,而下焦部的棱凸透镜的棱镜度数的范围系为2.00D到7.00D棱镜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下焦棱凸透镜式近视预防双焦眼镜,其中该左镜片之上焦部的光学中心与该右镜片之上焦部的光学中心之间的距离等于一配戴者两瞳孔之间的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下焦棱凸透镜式近视预防双焦眼镜,其中该左镜片之该下焦部的相对于瞳孔位置的阅读点与该右镜片之该下焦部的相对于瞳孔位置的阅读点等同于配戴者两瞳孔之间的距离,且该下焦部的相对于瞳孔位置的阅读点会产生2.00D至7.00D范围之棱镜度且基底朝内的棱凸透镜。
地址 新北市板桥区重庆路35巷8弄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