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及其公共自行车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支架本体的前端部开设有支架锁孔,支架上设置有锁具;锁具包括锁体、锁链以及锁杆,锁链一端与锁体连接,锁链的另一端与锁杆连接,锁体上开设有用于锁杆插入的第一锁孔;锁杆的长度是在锁杆插入第一锁孔后,锁杆伸出部分的长度大于电子卡标签的安装槽和第一锁孔之间的距离。一种公共自行车,包括自行车前叉,自行车前叉上设置有上述的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避免锁具和锁车器同时对自行车进行锁定,可有效避免还车时出现误操作现象。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8341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25 |
申请号 |
CN201510512134.6 |
申请日期 |
2015.08.19 |
申请人 |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得云;殷振亚;曹文安;孙秀芳;仄伟杰;马茜 |
分类号 |
B62H5/00(2006.01)I;B62J11/00(2006.01)I;E05B6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2H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朱鑫乐 |
主权项 |
一种带锁具的电子卡支架,其特征是,包括支架本体(1),所述支架本体(1)的前端部开设有用于与锁车器(4)连接的支架锁孔(11),所述的支架本体(1)上还设置有锁具;所述的锁具包括锁体(2)、锁链以及锁杆(3),所述锁链一端与锁体(2)连接,所述锁链的另一端与锁杆(3)连接,所述锁体(2)上开设有用于锁杆(3)插入的第一锁孔(21);所述锁杆(3)的长度是在锁杆(3)插入第一锁孔(21)后,所述锁杆(3)伸出的长度部分大于电子卡标签的安装槽(12)和第一锁孔(21)之间的距离。 |
地址 |
213022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