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卡扣装置和灯具 |
摘要 |
本公开的实施例涉及一种卡扣装置(1),包括:第一部分(10),其包括锁定凸部(12)和开启凹部(14);以及第二部分(20),其包括被配置成接纳锁定凸部(12)以限制第一部分(10)和第二部分(20)之间的相对移动的开口部(22),在开口部(22)接纳锁定凸部(12)的状态下,在第一部分(10)和第二部分(20)之间限定开启槽(30),开启槽(30)被配置成适于插入开启工具(40)并且使得开启工具(40)能响应于沿预定方向施加的力作用而推动外周部分以解除锁定凸部(12)和开口部(22)之间的锁定。本公开的实施例还涉及一种灯具(100)。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卡扣装置和灯具结构简单,易于拆卸,成本低廉,且能够确保美观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04806307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25 |
申请号 |
CN201520364251.8 |
申请日期 |
2015.05.29 |
申请人 |
飞利浦灯具(上海)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鹤松;许剑波 |
分类号 |
F21V17/16(2006.01)I;F21V15/00(2015.01)I |
主分类号 |
F21V17/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李辉 |
主权项 |
一种卡扣装置(1),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部分(10),包括锁定凸部(12)和开启凹部(14);以及第二部分(20),包括开口部(22),所述开口部(22)被配置成接纳所述锁定凸部(12)以限制所述第一部分(10)和所述第二部分(20)之间的相对移动,其中在所述开口部(22)接纳所述锁定凸部(12)的状态下,在所述第一部分(10)和所述第二部分(20)之间限定开启槽(30),所述开启槽(30)被配置成适于插入开启工具(40)并且使得所述开启工具(40)能响应于沿预定方向施加的力作用而推动所述外周部分以解除所述锁定凸部(12)和所述开口部(22)之间的锁定。 |
地址 |
200233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26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