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祛除疤痕的外用中药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祛除疤痕的外用中药,其组成原料的重量份为:芦荟20-25、防风3-4、黄芪2-4、僵蚕5-7、蒲公英8-10、地榆叶5-6、艾叶2-4、附子5-6、蛇床子3-5、玉竹8-10、灵芝4-5、五倍子2-4、青黛1-3、铁线草2-4、薰衣草5-6、白芨7-8、饭团藤3-5、风箱树根1-2、三七2-4和鳖甲3-5;本发明的外用中药采用纯天然中草药为原料,无任何毒副作用,而且本发明具有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清热滋阴等功能,疗效好、见效快,有效率达92%以上,且有标本兼治的效果,能达愈后不易复发。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3131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11 |
申请号 |
CN201510356265.X |
申请日期 |
2015.06.25 |
申请人 |
当涂县科辉商贸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董良清 |
分类号 |
A61K36/899(2006.01)I;A61P17/02(2006.01)I;A61K35/586(2015.01)N;A61K35/64(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主权项 |
一种祛除疤痕的外用中药,其特征在于其组成原料的重量份为:芦荟20‑25、防风3‑4、黄芪2‑4、僵蚕5‑7、蒲公英8‑10、地榆叶5‑6、艾叶2‑4、附子5‑6、蛇床子3‑5、玉竹8‑10、灵芝4‑5、五倍子2‑4、青黛1‑3、铁线草2‑4、薰衣草5‑6、白芨7‑8、饭团藤3‑5、风箱树根1‑2、三七2‑4和鳖甲3‑5。 |
地址 |
243161 安徽省滁州市当涂县太白镇新太白路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