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祛除疤痕的外用中药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祛除疤痕的外用中药,其组成原料的重量份为:芦荟20-25、防风3-4、黄芪2-4、僵蚕5-7、蒲公英8-10、地榆叶5-6、艾叶2-4、附子5-6、蛇床子3-5、玉竹8-10、灵芝4-5、五倍子2-4、青黛1-3、铁线草2-4、薰衣草5-6、白芨7-8、饭团藤3-5、风箱树根1-2、三七2-4和鳖甲3-5;本发明的外用中药采用纯天然中草药为原料,无任何毒副作用,而且本发明具有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清热滋阴等功能,疗效好、见效快,有效率达92%以上,且有标本兼治的效果,能达愈后不易复发。
申请公布号 CN10503131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11
申请号 CN201510356265.X 申请日期 2015.06.25
申请人 当涂县科辉商贸有限公司 发明人 董良清
分类号 A61K36/899(2006.01)I;A61P17/02(2006.01)I;A61K35/586(2015.01)N;A61K35/64(2015.01)N 主分类号 A61K36/899(2006.01)I
代理机构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代理人 余成俊
主权项 一种祛除疤痕的外用中药,其特征在于其组成原料的重量份为:芦荟20‑25、防风3‑4、黄芪2‑4、僵蚕5‑7、蒲公英8‑10、地榆叶5‑6、艾叶2‑4、附子5‑6、蛇床子3‑5、玉竹8‑10、灵芝4‑5、五倍子2‑4、青黛1‑3、铁线草2‑4、薰衣草5‑6、白芨7‑8、饭团藤3‑5、风箱树根1‑2、三七2‑4和鳖甲3‑5。
地址 243161 安徽省滁州市当涂县太白镇新太白路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