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替代香烟用保健吸品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替代香烟用保健吸品,其特征在于:由荷叶、艾叶、牡丹皮、金银花、山菊叶、鱼腥草、板蓝根、薄荷叶和穿心莲组成,各组分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荷叶10-25%,艾叶4-10%,牡丹皮2-6%,金银花6-12%,山菊叶8-20%,鱼腥草8-22%,板蓝根5-10%,薄荷叶6-18%和穿心莲2-5%。本发明具有取材方便、制作工艺简单等优点,能替代香烟,能迎合烟民吸食惯,味道和香烟一样,能提神醒脑,祛病强身。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5776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07 |
申请号 |
CN201510239237.X |
申请日期 |
2015.05.12 |
申请人 |
吴永 |
发明人 |
吴永 |
分类号 |
A24B15/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B15/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合肥顺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4120 |
代理人 |
周发军 |
主权项 |
一种替代香烟用保健吸品,其特征在于:由荷叶、艾叶、牡丹皮、金银花、山菊叶、鱼腥草、板蓝根、薄荷叶和穿心莲组成,各组分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荷叶10‑25%,艾叶4‑10%,牡丹皮2‑6%,金银花6‑12%,山菊叶8‑20%,鱼腥草8‑22%,板蓝根5‑10%,薄荷叶6‑18%和穿心莲2‑5%。 |
地址 |
235200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路3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