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丙烯嵌段共聚物之制法,系以内 烯本身为液态介质,先进行只有内烯 或丙烯和少量乙烯之连续聚合反应( 前段聚合反应),而后进行乙烯和丙 烯之批式共聚反应(后段聚合反应) ,其改良处在:欲加至后段聚合反应 之聚合槽中之活性改进剂量,及/或 后段聚合反应之聚合时间,系依由前 段聚合反应之聚合槽轮送至后段聚合 反应之聚合槽中之浆体量而控制在: 嵌段共聚物中之前段聚合反应所聚合 之聚合物对后段聚合反应所聚合之聚 合物之比値为常数。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 之制法, 其中欲加至后段聚合反应之聚合槽中 之活性改进剂量,及/或后段聚合反 应之聚合时间被控制住,以维持由后 段聚合反应之聚合槽中所产生之热量 所计算出来之后段聚合反应所聚合之 聚合物量,对输入后段聚合反应之聚 合槽中之聚合物量之比为常数。3.如请求专利部 份第1.项所述之制法, 其中后段聚合反应之聚合槽中之压力 和温度被侦测,而欲加于后段聚合反 应之聚合槽中之活性改进剂量,及/ 或后段聚合反应之聚合时间被控制, 以维持所得共聚物中反应乙烯/内烯 重量比及所得共聚物量于所希望之値 ,其系由说明反应之乙烯/丙烯重量 比、聚合温度和反应速度间关系之方 程式所计算出来。4.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 制法, 其中后段聚合反应中反应之乙烯/丙 烯重量比,和后段聚合反应所聚合之 聚合物,系由欲输入之乙烯及/或丙 烯之量、反应时间、和欲加人之活性 改进剂加以控制。5.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 制法, 其中前段聚合反应系以保持浆体浓度 为常数之方式进行。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 之制法, 其中欲加于后段聚合反应之聚合槽中 之活性改进剂量,及/或后段聚合反 应之聚合时间,系依以聚合系统之物 料平衡为基础所算出之嵌段共聚物中 乙烯含量加以控制改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