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变焦镜头,包括:一第一透镜群,具有负屈光度,该第一透镜群是由从一物侧至一像侧依序排列的一第一透镜、一第二透镜及一第三透镜所组成,且该第一透镜、该第二透镜及该第三透镜的屈光度分别为负、负、正;以及一第二透镜群,配置于该第一透镜群与该像侧之间,且具有正屈光度,该第二透镜群是由从该物侧至该像侧依序排列的一第四透镜、一第五透镜及一第六透镜所组成,且该第四透镜、该第五透镜及该第六透镜的屈光度分别为正、负、正,其中,该第一透镜群与该第二透镜群适于在该物侧与该像侧之间移动,且当该变焦镜头的焦距为一广角端时,该第一透镜之面向该物侧的一表面至该像侧的距离为D1,而该第一透镜的直径为D2,且D2/D1<0.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该第二透镜及该第三透镜为球面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四透镜、该第五透镜及该第六透镜至少其中之一为非球面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四透镜为非球面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四透镜与该第六透镜为双凸透镜,该第五透镜的阿贝数大于22,且该第四透镜与该第六透镜至少其中之一的阿贝数大于8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五透镜为凹面朝向该像侧的平凹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更包括一孔径光栏,固定于该第一透镜群与该第二透镜群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当该变焦镜头的焦距为一广角端时,该变焦镜头的f数值为N1,有效焦距为N2,其中N1/N2>0.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是凸面朝向该物侧的凸凹透镜,该第二透镜是双凹透镜,该第三透镜是凸面朝向该物侧的凹凸透镜,该第四透镜是双凸透镜,该第五透镜是凹面朝向该像侧的平凹透镜,该第六透镜是双凸透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