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魔手演艺装置
摘要 一种魔手演艺装置,包括有底座、支座、小臂骨、手掌骨和手指,所述支座垂直安装在底座上,所述支座的顶端与小臂骨的末端铰接;所述底座上安装有第一油缸,所述小臂骨的末端与第一油缸的活塞杆铰接;所述小臂骨的起始端通过第二油缸与手掌骨的末端铰接;所述手掌骨上安装有驱动电机,所述手指的第一指节末端通过第一电动推杆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手指的第二指节末端通过第二电动推杆与第一指节起始端铰接,第三指节末端通过从动连杆与第一指节的末端铰接。本发明常态下整体处于伸直展开状态,当剧情需要时小臂骨、手掌骨和手指可以单独活动,也可以同时活动,给观众以生动逼真、大气、炫动和神奇的感受,符合时代动感审美需求。
申请公布号 CN10492291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23
申请号 CN201510334310.1 申请日期 2015.06.13
申请人 杭州佳合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 阮小华;侯昌青
分类号 A63J21/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3J2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魔手演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底座、支座、小臂骨、手掌骨和手指,所述支座垂直安装在底座上,所述支座的顶端与小臂骨的末端铰接;所述底座上安装有第一油缸,所述小臂骨的末端与第一油缸的活塞杆铰接;所述小臂骨的起始端通过第二油缸与手掌骨的末端铰接;所述手掌骨上安装有驱动电机,所述手指的第一指节末端通过第一电动推杆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手指的第二指节末端通过第二电动推杆与第一指节起始端铰接,第三指节末端通过从动连杆与第一指节的末端铰接;所述手指包括有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所述大拇指包括有第一指节和第二指节,所述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包括有第一指节、第二指节和第三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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