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摄像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的摄像机包括支架,以及设置在支架上的机体,其中支架包括:固定杆;轴套,可转动地套设在固定杆上;限位凸起,设置在轴套和固定杆之间并限定轴套的向上运动量;以及偏心轴,可转动地嵌设在固定杆中,支撑在轴套的下方,并调节轴套的轴向位置。通过偏心轴固定轴套时,偏心轴的操作空间较大,从而使得固定或松开轴套时省事省力。而且该摄像机的结构简单,零部件少,成本低,组装方便。 |
申请公布号 |
CN20463389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09 |
申请号 |
CN201520379029.5 |
申请日期 |
2015.06.04 |
申请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庆;赵永江;叶蓓蓓 |
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F16M11/14(2006.01)I;F16M11/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钟日红 |
主权项 |
一种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以及设置在所述支架上的机体,其中所述支架包括:固定杆;轴套,可转动地套设在所述固定杆上;限位凸起,设置在所述轴套和所述固定杆之间并限定所述轴套的向上运动量;以及偏心轴,可转动地嵌设在所述固定杆中,支撑在所述轴套的下方,并调节所述轴套的轴向位置。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