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尾红灯可显示低速行驶的汽车
摘要 一种尾红灯显示低速行驶的汽车,该车的尾红灯(7)控制电路是由微控制器(4)接收到驾驶员用车钥匙总开关(2)输出的行车、安全停车或用刹车开关(6)输出的刹车信息和车速采集单元(3)发出的车速信息后,经微控制器(4)处理后形成对尾红灯(7)控制信息,传给间歇控制器(5),由间歇控制器(5)执行对尾红灯(7)的闪亮时长和间歇时长的控制,当后车的驾驶员在较远处看到前车的尾红灯闪亮时,就能理解前车在低速行驶,和知道前车的速度,以便后车驾驶员提前做好减速避让和刹车应急处理,以达到减少追尾事故的发生。
申请公布号 CN20460564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02
申请号 CN201520326193.X 申请日期 2015.05.20
申请人 马同金 发明人 马同金
分类号 B60Q1/30(2006.01)I 主分类号 B60Q1/3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尾红灯可显示低速行驶的汽车,该汽车的动力系统、底盘系统和车外形都与目前的普通汽车一样,其特征是:该车的尾红灯(7)控制电路是由微控制器(4)接收到驾驶员用车钥匙总开关(2)输出的行车、安全停车或用刹车开关(6)输出的刹车信息和车速采集单元(3)发出的车速信息后,经微控制器(4)处理后形成对尾红灯(7)控制信息,传给间歇控制器(5),由间歇控制器(5)执行对尾红灯(7)的闪亮时长和间歇时长的控制:①该车车速大于或等于60km/h,尾红灯(7)不闪亮;②该车车速为50‑‑59 km/h,尾红灯(7)闪亮1个时长,间歇5个时长;③该车车速为40‑‑49 km/h,尾红灯(7)闪亮2个时长,间歇4个时长;④该车车速为30‑‑39 km/h,尾红灯(7)闪亮3个时长,间歇3个时长;⑤该车车速为20‑‑29 km/h,尾红灯(7)闪亮4个时长,间歇2个时长;⑥该车车速为10‑‑19 km/h,尾红灯(7)闪亮5个时长,间歇1个时长;⑦该车车速为0‑‑9 km/h,尾红灯连续不停闪亮,不间歇;⑧该车正在刹车,尾红灯(7)亮而不闪。
地址 233600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公吉寺镇小马庄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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