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语音证据服务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语音通讯技术领域,特别是通讯语音记录和公证领域。该装置包括客户端、电信服务端、系统服务端、公证机关服务端,其结构特点是:客户端之间通过电信服务端联系,系统服务端与电信服务端直接联系,系统服务端与公证机关服务端直接联系,客户端与公证机关服务端直接联系。本实用新型保证了录音文件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以及录音过程的合法性;同时,证据的保全在事前完成,避免了事后需要取证时找不到证据的情况发生。
申请公布号 CN20457861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19
申请号 CN201520045623.0 申请日期 2015.01.22
申请人 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徐敏
分类号 H04M1/656(2006.01)I;H04M1/658(2006.01)I;H04L29/08(2006.01)I;H04L29/06(2006.01)I 主分类号 H04M1/656(2006.01)I
代理机构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33238 代理人 陈小良
主权项 一种语音证据服务系统,包括客户端(1)、电信服务端(2)、系统服务端(3)、公证机关服务端(4),其特征是:客户端(1)之间通过电信服务端(2)联系,系统服务端(3)与电信服务端(2)直接联系,系统服务端(3)与公证机关服务端(4)直接联系,客户端(1)与公证机关服务端(4)直接联系。
地址 310005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10幢15层1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