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元件以及发光设备
摘要 根据一个实施例,发光元件(1)包括第一电极(10)、第二电极(20)、以及发光层(30)。第二电极(20)与第一电极相对地提供。发光层被提供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第二电极包括多个层(21,22)。该多个层中的每一个层包括从包括以下各项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者:Al、Al合金、Ag、Ag合金、碱金属、以及碱土金属,并且彼此不同。
申请公布号 CN10462040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13
申请号 CN201380047158.8 申请日期 2013.09.18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 发明人 米原健矢;小野富男;泽部智明;杉启司;加藤大望;榎本信太郎
分类号 H01L51/52(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51/5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李玲
主权项 一种发光元件,包括: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一电极相对地提供的第二电极;以及被提供在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发光层,所述第二电极包括多个层,并且所述多个层中的每一个层包括从包括以下各项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者:Al、Al合金、Ag、Ag合金、碱金属、以及碱土金属,并且彼此不同。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