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麦田的除草剂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麦田的除草剂,所述组合物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份数组成:精异丙甲草胺15-25份,乙草胺10-20份,灭草猛20-30份,仲丁灵10-20份,十二烷基磺酸钠20-30份,色拉油40-50份。本发明有益效果:本发明所提供的除草剂组合物,主要用于防治麦田中杂草,除草效果好,减少用药量和施药次数,施药持效期长,一次用药即可有效控制全生育期的杂草危害。
申请公布号 CN10428598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21
申请号 CN201410520939.0 申请日期 2014.09.30
申请人 青岛康合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永祥;王玉芝
分类号 A01N47/12(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N37/26(2006.01)N;A01N33/18(2006.01)N;A01N37/24(2006.01)N;A01N37/22(2006.01)N 主分类号 A01N47/1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11433 代理人 姜莹
主权项 一种用于麦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份数组成:精异丙甲草胺15‑25份,乙草胺10‑20份,灭草猛20‑30份,仲丁灵10‑20份,十二烷基磺酸钠20‑30份,色拉油40‑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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