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协助管理人员进行纠纷调解的方法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协助管理人员进行纠纷调解的方法,以及一种协助管理人员进行纠纷调解的系统。管理部门在进行纠纷调解时,使用通讯系统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简单易用,当事人对通讯系统的学成本低,容易学会。使用将通告信息与常规性问题通过通讯系统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可直接回复,节省时间,缩短调解前的程序占用的时间。由于案件相关的信息的重要性,使用内外网物理切换装置对物理摆渡装置的内网接口与外网接口进行切换,防止原始数据被入侵而遭受安全威胁。每个案件的处理过程或结果,在调解过程中,都可以经语义分析装置进行分析,生成核心文字后,直接用于对案件数据进行补充扩展,其过程自动实现,克服了传统的手工处理的低效率不足。 |
申请公布号 |
CN1042686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1.07 |
申请号 |
CN201410446885.8 |
申请日期 |
2014.09.03 |
申请人 |
陈飞;唐永新 |
发明人 |
陈飞;唐永新 |
分类号 |
G06Q10/06(2012.01)I |
主分类号 |
G06Q10/06(2012.01)I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连耀忠 |
主权项 |
一种协助管理人员进行纠纷调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案件信息、预设的常规性问答库、已获取的与当前案件类似的案件的群体性共性信息、生成针对性的通告信息向特定群组成员发布并获取反馈信息,对于当事人向管理人员或者系统提出的问题,进行语义分析后,根据管理人员预设的规则,选择由系统依据知识库自动回复还是等待管理人员处理;对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管理人员之间的互动信息进行记录和筛选,对案件信息进行补充,对案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发出的信息进行记录,并可被汇总为群体性共性信息;管理人员有权限对用于当前案件的特性进行人工选择,以矫正知识管理装置对当前案件的自动答复内容,管理人员发布回复方式包括通过管理人员身份答复或者通过系统由系统身份答复。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彩虹豪庭2幢2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