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包括可更换式背部本体部件的高尔夫球杆和杆头 | ||
摘要 | 根据本发明的至少一些示例的高尔夫球杆杆头(诸如,开球木杆、球道木杆、木杆型混合球杆、或类似物)包括:(a)跟部;(b)趾部;(c)顶部;(d)底部;(e)击球面;(f)空腔,其中所述空气为至少部分开放的;(g)和所述击球面相对的背面,所述背面限定了空腔的开口;和(h)背部本体部件,其被配置为被插入开口中。背部本体部件可被可释放地连接至空腔开口、背面、和/或球杆杆头本体的其他部分。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8192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1.26 |
申请号 | CN200980154685.2 | 申请日期 | 2009.12.10 |
申请人 | 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 发明人 | R.博伊德;J.T.斯蒂茨;G.塔瓦雷斯 |
分类号 | A63B53/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B53/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青 |
主权项 | 一种高尔夫球杆杆头,其包括:球杆杆头本体,其由一个或多个部分制成,其中所述球杆杆头本体包括跟部、趾部、顶部、底部、击球面、和与所述击球面相对的背部,其中所述球杆杆头本体限定了内部空腔,且其中所述背部至少限定了通向内部空腔的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和背部本体,其中所述背部本体被可释放地接合所述球杆杆头本体,其中所述背部本体包括第一背部本体部件和第二背部本体部件,且其中所述第一背部本体部件至少部分地覆盖所述第一开口,且所述第二背部本体部件至少部分地覆盖通向所述内部空腔的所述第二开口,所述第二开口被限定在所述球杆杆头本体的所述背部中,其中背部本体的至少一部分延伸超过球杆杆头本体的背部的外部轮廓表面。 | ||
地址 | 美国俄勒冈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