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立体电视图像闪烁的评测装置及评测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立体电视图像闪烁的评测装置及评测方法。该评测装置设置于暗室环境中,主要包括亮度计、与亮度计相连的频谱分析仪、正对亮度计相隔一段距离所设的待测立体电视机、设于亮度计与待测立体电视机之间可替换的立体电视眼镜,以及与待测立体电视机相连的电视信号源。进行评测时调整待测立体电视机与亮度计之间的距离及电视机所支持的最高图像质量,然后通过更换左、右镜片记录屏幕中心点的亮度,并用频谱分析仪分别测量亮度中的交直流成分,通过评测公式可以非具体地实现图像闪烁的初步判定。本发明简化了测试和数据分析的过程,为立体电视显示技术在闪烁处理方面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1018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8.27 |
申请号 |
CN201310434939.4 |
申请日期 |
2013.09.23 |
申请人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发明人 |
吴冬燕;曹建东 |
分类号 |
H04N17/00(2006.01)I;H04N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1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吕书桁 |
主权项 |
立体电视图像闪烁的评测装置,设置于暗室环境中,其特征在于所述评测装置包括:亮度计、与亮度计相连的频谱分析仪、正对亮度计相隔一段距离所设的待测立体电视机、设于亮度计与待测立体电视机之间可替换的立体电视眼镜,以及与待测立体电视机相连的电视信号源,其中所述立体电视眼镜由左眼镜片和右眼晶片组成,所述亮度计用于检测人眼观察到待测立体电视机屏幕中心点亮度。 |
地址 |
215104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68号致能大道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