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式工具机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具有至少一个工具主轴(12a;12b)和设置用于以大于10000min-1的转速驱动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驱动单元(14a;14b),并且还具有至少一个发光单元(106a),所述发光单元具有至少两个设置用于照亮工作区域的发光器件(110a、112a)。在此提出,所述发光器件(110a、112a)关于所述工具主轴(12a;12b)以小于125度的角度(116a;116b)相对彼此布置到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轴平面上。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0660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02 |
申请号 | CN201280029426.9 | 申请日期 | 2012.04.26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W·希尔施布格尔 |
分类号 | B25F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5F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宣力伟;杨国治 |
主权项 | 手持式工具机,具有至少一个工具主轴(12a;12b)和设置用于以大于10000min<sup>‑1</sup>的转速驱动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驱动单元(14a;14b),并且还具有至少一个发光单元(106a),所述发光单元具有至少两个设置用于照亮工作区域的发光器件(110a、112a),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110a、112a)关于所述工具主轴(12a;12b)以小于125度的角度(116a;116b)相对彼此布置到所述工具主轴(12a;12b)的轴平面上。 |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