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灯具;LUMINAIRE
摘要 一种照明灯具。此照明灯具包含灯具壳体、至少一光源及光线控制模组。灯具壳体具有光源容置空间和控制模组容置空间。光源系设置于光源容置空间中,光线控制模组系设置于控制模组容置空间中。光线控制模组包含电流控制单元、开关单元、处理单元以及电路板。电路板系用以承载电流控制单元、开关单元以及处理单元。电流控制单元系提供直流电流源输出。开关单元系根据开关控制讯号来使直流电流源输出选择性地供应直流电流给光源之至少一者。处理单元系用以调整直流电流之値。
申请公布号 TW201427482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01
申请号 TW101151052 申请日期 2012.12.28
申请人 瑞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陆正霖;林炯宏;萧克域
分类号 H05B33/08(2006.01);F21V23/00(2006.01) 主分类号 H05B33/0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李世章
主权项
地址 RADIANT OPT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高雄市前镇区高雄加工出口区中六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