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基于单边预期交易的商业模式
摘要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基于单边预期交易的商业模式,包括供货方、销售方、交货方、购买方、需求方等角色,创制了一种表示可取得一定商品的权利的预期提货凭证和与此相对应依申请兑现的提款凭证,购买方和销售方达成交易则购买方取得预期提货凭证、销售方取得提款凭证,任何有意进行预期销售、代购的都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或无需任何程序成为适格销售方、购买方,从而实现人人可销售人人可代购。购买方可以向任一适格交货方无条件或依条件凭预期提货凭证提货,适格交货方可拓展到任何具有收取预期提货凭证和交货能力的场所或设施,从而实现随处可提货。购买方和销售方还可对于交货方范围及交货时间等进行特别约定;为降低交易风险,本商业模式可采取多种履约担保措施。
申请公布号 CN10387098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6.18
申请号 CN201410128050.8 申请日期 2014.04.01
申请人 宁波保税区攀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倪龙
分类号 G06Q30/02(2012.01)I 主分类号 G06Q30/02(2012.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基于单边预期交易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供货方、销售方、交货方、购买方、需求方等角色;创制了一种表示已达成预期交易并具有可无条件或依条件取得一定商品的权利的预期提货凭证和一种表示已达成预期交易经申请并获得同意后具有可无条件或依条件取得至少包括用于购买一定商品的货款的款项的权利的提款凭证,销售方和为需求方代购的购买方达成交易,由此购买方取得与交易相应的预期提货凭证、销售方取得与交易相应的提款凭证;购买方可以向任一适格交货方凭预期提货凭证或身份证件无条件或依条件自行提货或由交货方送货视为达成现实交易,销售方可凭提款凭证或身份证件申请无条件或依条件将提款凭证承兑或兑现,交易相对方同意的则视为达成现实交易。
地址 315800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6号3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