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基于周期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周期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周期结算模式;按照所述周期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当前的用电参数;并在本周期期满后,基于所述周期结算模式,根据当前的用电参数和本周期电池租用费,对所述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进行用电计费。可见,通过利用本方案,可以实现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5437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6.11 |
申请号 |
CN201210512224.1 |
申请日期 |
2012.11.30 |
申请人 |
杭州市电力局;杭州大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 |
发明人 |
张帆;郑正仙;林晓斌 |
分类号 |
G07F15/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7F15/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周期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周期结算模式;按照所述周期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当前的用电参数;并在本周期期满后,基于所述周期结算模式,根据当前的用电参数和本周期电池租用费,对所述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进行用电计费。 |
地址 |
310009 浙江省杭州市建国中路2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