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动力传动系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的动力传动系,其具有:内燃机(12)、电机(14)、变速器单元(16),尤其是手动变速器,和离合器单元(K)。离合器单元(K)包括能由机动车的驾驶员操纵的第一离合器(K1)和能由控制单元(20)自动地操纵的第二离合器(K2)。电机(14)能通过第一离合器(K1)与变速器单元(16)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并且内燃机(12)能通过第二离合器(K2)与电机(14)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
申请公布号 CN10382689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8
申请号 CN201280033127.2 申请日期 2012.06.26
申请人 麦格纳动力系有限两合公司 发明人 康拉德·加拉;维尔纳·艾森豪尔;马库斯·比希勒
分类号 B60K6/48(2006.01)I;B60K6/387(2006.01)I;F16D21/08(2006.01)I;F16F15/121(2006.01)I;F16F15/134(2006.01)I 主分类号 B60K6/4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张春水;丁永凡
主权项 一种机动车的动力传动系,具有:内燃机(12)、电机(14)、变速器单元(16),尤其是手动变速器,和离合器单元(K),所述离合器单元(K)包括能由所述机动车的驾驶员操纵的第一离合器(K1)和能由控制单元(20)自动地操纵的第二离合器(K2),其中所述电机(14)能通过所述第一离合器(K1)与所述变速器单元(16)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并且其中所述内燃机(12)能通过所述第二离合器(K2)与所述电机(14)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
地址 奥地利兰纳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