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动力传动系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的动力传动系,其具有:内燃机(12)、电机(14)、变速器单元(16),尤其是手动变速器,和离合器单元(K)。离合器单元(K)包括能由机动车的驾驶员操纵的第一离合器(K1)和能由控制单元(20)自动地操纵的第二离合器(K2)。电机(14)能通过第一离合器(K1)与变速器单元(16)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并且内燃机(12)能通过第二离合器(K2)与电机(14)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2689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5.28 |
申请号 |
CN201280033127.2 |
申请日期 |
2012.06.26 |
申请人 |
麦格纳动力系有限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康拉德·加拉;维尔纳·艾森豪尔;马库斯·比希勒 |
分类号 |
B60K6/48(2006.01)I;B60K6/387(2006.01)I;F16D21/08(2006.01)I;F16F15/121(2006.01)I;F16F15/13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K6/4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张春水;丁永凡 |
主权项 |
一种机动车的动力传动系,具有:内燃机(12)、电机(14)、变速器单元(16),尤其是手动变速器,和离合器单元(K),所述离合器单元(K)包括能由所述机动车的驾驶员操纵的第一离合器(K1)和能由控制单元(20)自动地操纵的第二离合器(K2),其中所述电机(14)能通过所述第一离合器(K1)与所述变速器单元(16)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并且其中所述内燃机(12)能通过所述第二离合器(K2)与所述电机(14)以驱动有效的方式耦联。 |
地址 |
奥地利兰纳赫 |